1964年初,美国向苏联提出就限制战略武器问题举行谈判。1969年10月25日双方达成协议,于1969年11月17日在赫尔辛基会谈。

1972年5月26日,美苏两国首脑在莫斯科签署了《关于限制反弹道导弹系统条约》和《关于限制进攻性战略武器的某些措施的临时协定》和一系列补充协定书,统称为第一阶段限制战略武器条约。

条约规定以各自首都为中心,半径150公里内,双方可以部署不超过100枚反弹道导弹及6部反弹道导弹雷达;在一个半径为150公里的洲防导弹基地附近,可部署不超过100枚反弹道导弹、2部大型反弹道导弹雷达和18部较小的雷达。条约为无限期有效。